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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名校《入学通知书》 一外聘老师获刑4个月

2020-01-03 12:34: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3日讯 为了能让孩子就读名校,不少家长煞费苦心,有的还走起了“偏门”。这不,三明市区几位学生家长花钱托人择校,到报名时才发现手里拿的是份伪造的入学通知书,留下的是对孩子无法抹去的阴影。2019年12月23日上午,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据悉,被告人许某曾被三明某附属小学聘任为体育老师。2018年4月,为了赚取介绍费,谎称自己有熟人、能帮忙,承诺学生家长孙某、王某耀、池某裕、王某林等人,可以帮助学生以足球特长生身份进入附小就读。2018年5月,被告人许某通过路边广告联系一女子,向该女子提供附小的公章样本,并以1500元的价格让该女子伪造了三份《三明某附属小学2018-2019学年特长生入学通知书》给孙某、王某耀、池某裕,三份《入学通知书》上均印着刻有“三明某附属小学”字样的印章。2018年6月12日,池某裕发现《入学通知书》上其孩子的身份证号码有误后便通过中间人找被告人许某重新更改身份证号码。同年7月3日,许某在之前伪造的《入学通知书》的基础上进行抠图、修改文字等操作,自己重新伪造了一份发放给池某裕孩子的《入学通知书》,先后以微信发送及重新打印的方式交给池某裕,修改后的《入学通知书》上也印着刻有“三明某附属小学”字样的印章。2018年9月份,因附小生源已满,无法入学,被告人许某便将费用退还给孙某、王某耀、池某裕、王某林等人。另查明,2018年9月12日18时许,被告人许某主动到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投案并如实供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告人许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后用于骗取他人信任自己能够帮助他人子女进入附小读书以赚取介绍费,虽介绍费已全部退还,但已扰乱正常入学秩序,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许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许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洪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