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治报2020年1月17日公告

2020-01-17 16:16: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因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于2012年6月19日被工商机关吊销,经莆田丰泰进出口有限公司2019年11月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志行

联系电话:13808579899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胜利北路南段西门片区30#505号

莆田丰泰进出口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志行 副组长:何金椿

2020年1月17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1月16日的股东会决议,福建省亿盛港口工程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人:柯美烟

联系电话:13805947292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段浪花豪苑110店面

福建省亿盛港口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7日

陈小利:

本院受理曾飞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303民初3103号民事判决书(陈小利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曾飞翔借款10万元及该款自2019年7月12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7日

陈高强: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依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付息等义务,本院遂于2019年11月25日依法委托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你名下的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千亿华园3A房产(产权证号: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218047号)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为:上述房产价值人民币2085900元。另,本院已于2020年1月9日作出(2019)闽0103执恢27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上述房产。如对评估结果和上述拍卖裁定有异议,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逾期,本院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有优先购买权者,亦应于上述期限内向本院提出。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7日

陈福川:

本院受理原告杨克兴被告陈福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4民初177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陈福川偿还杨克兴借款本金35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7日

樊映文:

本院受理原告林德果与被告樊映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3民初19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7日

福建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易丽凤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庭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441963。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

福州中洲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姜亦玉与被申请人福州中洲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2019)榕仲受508号],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榕仲裁508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

遗失声明

福建星球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110130086,现声明作废。

福建星球影视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7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蕉城区蕉南康逢教家具店不慎遗失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3月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350902MA32HLJ059,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宁德市蕉城区蕉南康逢

教家具店

2020年1月17日

郑春英、陈水恩:

本院受理原告沙县自然资源局与被告郑春英、陈水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本院(2019)闽0427民初447号民事判决书(一. 郑春英、陈水恩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沙县自然资源局支付土地出让价款250.32万元;二.驳回沙县自然资源局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7377元,由沙县自然资源局负担78057元,郑春英、陈水恩负担1932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7日

林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与被告林军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403民初1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7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