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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人民法院远程连线看守所 刑事案件“隔空审”

2020-03-23 16:22: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3日讯 日前,东山县人民法院运用远程视频方式,与正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林某进行“隔空”对话,“无接触式”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

据悉,2019年10月7日,被告人林某于醉酒状态驾驶小型轿车至东山县医院路口时,因未降低行驶速度、未注意路面状态,且遇险时未采取措施,导致其车辆前部碰撞到前方同向由被害人朱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尾部,造成朱某某当场死亡。

东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可以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告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东山法院以被告人林某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邱诗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