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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人民法院首次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2020-03-25 16:30: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5日讯 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首次向双方当事人下发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该院通过庭审了解到,案件当事人陈某与苏某结婚30多年,双方夫妻感情基础良好,只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一时冲动提出离婚诉讼。针对这对“60后”夫妻,主审法官认真分析研究双方的感情状况后,为缓和夫妻关系,避免情绪化离婚,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遂首次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这对夫妻冷静1个月,其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当然,离婚冷静期并非限制双方婚姻自由的权利,而是让双方当事人更加冷静地面对矛盾和处理纠纷。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在冷静期内调解离婚或撤诉。

(罗立军 江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