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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运输假烟 受雇男子获刑

2020-03-28 16:23: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8日讯 虽然没有参与销售假冒伪劣卷烟,但漳州一男子因帮助他人运输假烟同样获刑。日前,福鼎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桂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000 元。

2019 年?11 月?18 日,被告人张某桂接受他人雇请,约定以5000元的跑车费帮对方运输一批假烟。张某桂在明知是假烟的前提下,仍铤而走险驾驶一辆小轿车将假烟运往目的地浙江省。在行至福鼎市贯岭镇路段时,张某桂连同车上价值16.14万元的假烟一起被福鼎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经福建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检验,车上的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桂明知他人违反国家规定, 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卷烟制品,仍帮助运输,价值共计161400 元, 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张某桂具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并非自行经销涉案伪劣卷烟,仅受雇为他人运输物品,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结合其坦白和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刘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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