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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银行卡后补办 盗取他人钱财获刑

2020-03-28 16:48: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8日讯 近日,龙海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盗窃案。令人奇怪的是,该案两名被告人是从自己名下的银行卡 里取出他人存入的钱。

据了解,2019年2月间,被告人江某松以其本人名义办理了一份银行卡四件套,以500元价格出售给石某彬,后石 某彬(另案处理)将该银行卡四件套又多次出售他人。过了一段时间,被告人江某松、戴某富伙同他人通过拨打 银行客服电话的方式将该银行卡挂失,并于次日到银行柜台将该银行卡办理挂失、补办,后通过柜台取现的方式 ,盗走该银行卡里的资金共计3091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江某松、戴某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30915元,数额较大,两名被告人的行为 均已构成盗窃罪。最后,该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松有期徒刑1年4个月,判处被告人戴某富有期徒刑1年 5个月,均处罚金6000元。

(陈志龙 蔡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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