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发力铲毒瘤 长效常治护平安
确保“一个不放过” “一个不凑数” 是普通刑事犯罪还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黑涉恶案件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只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让每一个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与黑恶势力短兵相接的攻坚战,也是考验执法水平的法律监督战。 “既要用好严的政策,又要用好宽的手段。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案人员以及配合司法机关查办案件并起到协助作用的一般参加者,可以依法兑现从宽政策,同时起到精准打击的作用。”4月2日,福清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余传兵向记者介绍,在办理“林氏父子系列案”过程中,该院创新地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用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既提升了办案效率,更彰显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此前,能否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用到涉黑涉恶案件中,曾一度存在争议。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专案组查阅大量资料,反复商榷研究,最终决定在“林氏父子系列案”中适用此制度,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林德发、林风父子重大涉黑案件涉及37名被告人、一家被告单位、近百起犯罪事实。在这其中,知情人小郑(化名)的口供对检察官了解案情和之后巩固证据体系至关重要。 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反复权衡下,小郑最终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成了案件的突破点。之后,案件中的其他被告人纷纷表示认罪认罚,不仅巩固了此案的证据体系,更进一步揭示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最终,案件的29名被告人自愿认罪,其中21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大幅提升了庭审质效。 日前,在省检察院发布的首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中,该案赫然在列,为我省各个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样本。为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福州市检察机关敢于先行先试,创新同时不忘坚守“依法”底线,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既防止打击不力,又防止打击偏差,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专项斗争以来,两级检察机关督促立案黑恶犯罪26人,追加逮捕52人、追加起诉51人,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予认定黑恶犯罪55件,督促撤案5人,不批准逮捕71人,不起诉8人,确保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