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4月9日公告
李凌敏(住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歧峰村对面洋29号)、 侯庆德(住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先峰村坪面洋25号)、 李凌曦(住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歧峰村对面洋29号):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95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李凌敏、侯庆德、李凌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9日 李瑞清(住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歧峰村歧峰13号)、 李瑞浩(住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歧峰村歧峰9号):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96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李瑞清、李瑞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9日 李瑞清(住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歧峰村歧峰13号)、 李建阳(住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歧峰村歧峰6号)、 李瑞浩(住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歧峰村歧峰9号):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24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李瑞清、李建阳、李瑞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9日 陈兰香(住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尾洋村尾洋11号): 本院受理原告雷章霖与被告陈兰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5民初23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9日 温友(住福建省永泰县梧桐镇潼关村洋下埕3号): 本院受理原告陈延钗与被告温友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5民初26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9日 杨新会(住福建省仙游县盖尾镇聚仙村石牌后3-1号): 本院受理原告蔡章法与被告杨新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5民初24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9日 温妹仙(住福建省永泰县梧桐镇西林村西林23号): 本院受理原告檀镜清诉被告温妹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5民初21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9日 叶礼秋(住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溪口村洋中厝17号)、 叶周在(户籍地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溪口村洋中厝18号,现住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溪口村榕树下11-2)、 叶礼波(住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溪口村洋中厝19号): 本院受理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叶礼秋、叶周在、叶礼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5民初22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9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安市盈博种植专业合作社2020年4月8日的全体成员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斌铃 联系电话:18959378955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街道棠兴路9号楼217-219室 福安市盈博种植专业合作社 清算组 组长:陈斌铃 成员:陈锦文、郑斌滨、陈锦秋、郑强 2020年4月9日 乐友银(住福建省永泰县梧桐镇白杜村溪北7号)、 余文清(住福建省永泰县梧桐镇白杜村溪北7号)、 陈为平(住福建省永泰县梧桐镇白杜村溪北5号): 本院受理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乐友银、余文清、陈为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5民初22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9日 蔡瑞宝(住福建省永泰县梧桐镇三富村小喜9号)、 陈羽坪(住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松台村六一四路五支螺山路39号)、 蔡晨楷(住福建省永泰县梧桐镇三富村小喜10号): 本院受理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蔡瑞宝、陈羽坪、蔡晨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5民初25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9日 郑泽(住福建省永泰县盖洋乡盖洋村墩前83号)、 郑家海(住福建省永泰县盖洋乡盖洋村墩前83号)、 郑加程(住福建省永泰县盖洋乡盖洋村墩前83号): 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郑泽、郑家海、郑加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5民初17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9日 谢榕仁(住福建省永泰县盖洋乡珠峰村珠峰9号)、 谢利仁(住福建省永泰县盖洋乡珠峰村珠峰13号)、 谢巧仁(住福建省永泰县盖洋乡珠峰村珠峰11号): 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谢榕仁、谢利仁、谢巧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5民初17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9日 郑夫桂(住福建省永泰县盖洋乡盖洋村铁板寨14号)、 苏雪玉(住福建省永泰县盖洋乡盖洋村铁板寨14号)、 郑夫清(住福建省永泰县盖洋乡盖洋村铁板寨14号)、 郑少河(住福建省永泰县盖洋乡盖洋村墩前25号): 本院受理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郑夫桂、苏雪玉、郑夫清、郑少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5民初17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