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伪证跑运输 判刑半年加罚金
2020-04-15 15:25: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5日讯 日前,长汀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伪造身份证件案,被告人黄某林犯伪造身份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7年8月,黄某林为了不经驾驶培训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将其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提供给制作假证人员(身份待查),伪造了一本C1类机动车驾驶证。后黄某林一直持该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在龙岩、三明辖区内驾驶车辆运输货物。2018年4月16日,黄某林驾驶轻型厢式货车从三明市沙县载货返回长汀县途中,在国道205线2241K处遇三明市公安局民警设卡,黄某林向民警出示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接受检查,民警经查询后发现该证系假证,随即扣押该证并对黄某林作进一步调查,?黄某林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长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林伙同他人伪造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驾驶证一份,其行为已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林罪名成立。且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严真 陈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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