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永定区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6日讯 社交类平台已成为人们手机里的必备软件,也成了我们必不可少的生活工具,但是可能在使用过程中一不注意,你的信息就被泄露了。近日,龙岩市永定区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8年7月,陈某某成立某科技有限公司,并使用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在腾讯公司网上申请注册微信公众号。在申请完公众号后,陈某某雇请他人安装服务器、架设源代码,并对接到微信公众号上,由此获得完整的微信公众号及后台管理系统。而后,陈某某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及群发功能推广其微信公众号,吸引有意向的客户关注,在获取到客户的信息后,陈某某将客户的信息从后台管理系统内导出,分发给员工进行打电话引导客户注册申请贷款,并以每条8-1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网络贷款平台,从中获取佣金。短短三个月内客户注册量达两万多条。 永定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陈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依法向永定法院提起公诉。永定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70000元。 检察官提醒,网上的安全隐患时刻存在,犯罪分子通常会以免费领取某物品、送红包等为诱饵,引导用户关注公众号、添加微信号,有的通过让用户填写收货地址、申请报名的方式,直接获得用户的家庭住址、个人手机号码、姓名等信息。或者利用用户的好奇心理,制作“性格”“星座”等测试类连接,要求用户填写生日、性别、姓名等个人信息,有的还必须转发到朋友圈才能看到测试结果。网友们要提高警惕,不要被一时的小便宜蒙蔽,遇到不明的链接、二维码、公众号,尽量不要点开和关注。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苏珍莲 林梦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