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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菜地妯娌争斗 致轻伤一人获刑

2020-04-21 11:51: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1日讯 因菜地堆土问题妯娌间发生争吵,甚至各持铁锹互打,致一人受伤。日前,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菊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各项经济损失1.9万余元。

2018年9月,因土地纠纷与妯娌王某发生过几次争吵的黄某菊,到漳平市西园镇丁坂村的菜地干活时,发现自家菜地与王某房子之间被人用土堆起来,致使菜地积满水无法排出。黄某菊认为是王某将土堆上,一怒之下便从隔壁杂物间拿来铁锹,铲土扔进王某家中。呆在家里的王某发现后出来与其争吵,随后从家中拿出铁锹将土铲出去,并用铁锹敲打黄某菊。盛怒之下,双方用铁锹互打,拉扯间倒在菜地,最后被人发现劝阻制止。回到家中的王某觉得身体疼痛,到医院检查后发现几根肋骨骨折,属轻伤二级。

同年11月,黄某菊经民警传唤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苏明华 凌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