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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车侧翻致人死亡 积极施救自首获轻判

2020-04-22 11:38: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2日讯 日前,武平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练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27日,练某驾驶无牌报废蓝色农用车载冯某等人从农场返回居住地,在途经路面不平的山路上下坡时,练某疏忽大意驾驶,致使农用车前轮撞击路边山体后侧翻,乘坐在车后斗上的冯某被摔出压在车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冯某系外伤致胸腔脏器破裂,创伤性、出血性休克死亡。

事发后,练某积极组织人员对冯某展开施救,并拨打110报警、120急救电话。次日,练某主动到武平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事后,练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练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64万元,取得了冯某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练某在农场封闭的道路上驾驶农用车,因疏忽大意使农用车发生侧翻,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结合练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满秀 李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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