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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转贷牟利益 自作聪明被判刑

2020-04-23 14:07: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3日讯 近日,由武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高利转贷案,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在武平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谢某犯高利转贷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2015年4月15日,谢某以其经营的武平县某建材店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武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到期限为3年、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自助循环贷款,贷款月利率0.6531249%,后多次从该贷款额度中贷出部分信贷资金,并以2%的月息先后多次转贷给钟某甲、钟某乙,从中赚取利息差,违法所得共计23.48万余元。

检察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从金融机构贷款获得资金后,以高于银行利率再借给他人,从中赚取利息差。该行为妨害了国家金融秩序和信贷资金的安全,是违法犯罪行为,大家要吸取本案的教训,依法依规使用信贷资金。

(钟春浩  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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