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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法院审结南平首例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刑附民公益诉讼案

2020-04-24 11:31: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4日讯 4月23日,政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宣判叶某风、叶某胜、许某元、张某华、叶某灼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系南平市首例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9月间,被告人叶某风等5人得知镇前镇某自然村附近山场有野猪活动,经共谋使用蓄电瓶电流通过“电猫”增压导电电击方式猎捕10只野猪、2只小麂、1只猪獾。经鉴定,野猪、小麂、猪獾均属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三有”动物,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经评估被告人猎捕的野生动物生态价值为15450元。被告人的行为致使政和县区域范围内的野生动物数量减少,会造成野生物种遗传基因多样性的损失,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平衡,损害了公共利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风等5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同时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叶某风等5人赔偿捕猎野生动物生态价值费用人民币15450元,用于生态环境修复,承担本案鉴定费用人民币3500元,并在案发当地市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曾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