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5月13日公告
吴苏建: 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闽0304民初83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天尾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3日 朱瑞峰: 本院受理陈建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303民初141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判令你归还陈建函借款计44000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0年8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3日 潘立楷: 本院受理原告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潘立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明远蔬菜店不慎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3月3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981MA30NKXN0N。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明远蔬菜店 2020年5月13日 上海阔礼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王瑞芳(泉丰劳人仲案字【2020】第119号);刀琳艳、崔瑶、张志辉(泉丰劳人仲案字【2020】第129号),与你单位劳动合同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仲裁决定书(中止)。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黄桂明: 本院受理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717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3日 福州荣恩置业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陈倩与被申请人福州荣恩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247号] ,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0年8月18日下午3:3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林建国: 本院受理原告王明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闽0304民初84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天尾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3日 谢基财: 本院受理叶建镇诉谢基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3日 邓伟生: 本院受理原告陈琪玮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3日 更正声明 霞浦东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4月2日刊登的(2019)闽0902民初4504号原告宁德市闽东日报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中,其中“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应更正为“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特此更正!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顺源达工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安市顺源达工贸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顺源达工贸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花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省花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章编码:3507220011819),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花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清帝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20416110018357,现声明作废。 福清帝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沙书龙: 本院受理(2020)闽0428民初646号原告姜荣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14万元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