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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涨价不发货 退款事宜起纠纷

2020-05-27 15:26: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7日讯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口罩等防护用品成为稀缺产品,不少微商转战口罩交易市场,可有一些人付了款,口罩没买到,钱还退不成!疫情期间,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00后”同学之间的口罩买卖纠纷案。

“小谢和我是初中同学,交情比较好。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他有口罩卖,就表示要和朋友拼单,要多买点,自己和家人能用,还可以卖点给其他人。于是,我先后下单20000个,总计货款56500元;他也承诺说3天不发货就退款,谁知截至目前,他只退了18500元,还欠38000元未归还。跟我买口罩的朋友没拿到口罩,以为我是骗子,要起诉我,于是我就向法院起诉小谢,否则他们真把我当骗子给举报了。”原告小郑讲述着自己的无奈。

“其实我也是向别人买口罩来卖,上家是同学的堂姐。我向她买了5万个口罩,一个2.6元,花了13万元,但我卖给别人只按2.7元或2.8元一个,是讲良心的。但是卖家后来涨价到3.1元,还一直拖着不发货,我补差价了还不发,我就要求退款。可是到现在,她还有6.4万元没退给我。我也在积极退钱给下家,现在就差原告小郑这笔没退,我愿意尽量还,只不过暂时没多少收入。能不能等上家把钱退给我之后,再还钱给原告?”小谢道出了自己的苦衷。

为此,法官悉心开展调解,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的分析,在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和理由的基础上,结合法律规定、合同相对性原则开展调解、释法说理等工作。最终,被告小谢表示同意退还剩余货款,但因经济困难,需分期还款。原告小郑也表示,被告小谢已部分退款,并非故意不履行合同,同意分期还款。最终双方达成尚欠货款38000元,于今年8月前分5期还清的调解协议。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林成龙 江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