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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例宣扬恐怖主义案判决

2020-06-09 10:47: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9日讯 暴恐音视频通过宣扬杀戮血腥场面,对收看者进行蛊惑、洗脑、煽动,粉饰暴恐活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传授制爆犯罪方法,社会危害极大。6月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利用远程视频连线看守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陈某杰宣扬恐怖主义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据悉,这也是厦门首例宣扬恐怖主义案。

2019年12月,厦门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非法销售传播暴恐音视频网盘链接。接到线索后,市、区两级反恐部门立即展开研判侦查,迅速锁定涉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杰(男,25岁,河南信阳人)。同年12月16日,警方在陈某杰暂住处将其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杰作案前在厦门某酒吧工作。2019年上半年,陈某杰在视频论坛发现,部分网友热衷于观看血腥、暴力音视频。财迷心窍的陈某杰遂向他人购得4个涉暴恐音视频,并在2019年9月至12月间,通过网络向梁某、张某某等137人出售,共计获利1200余元。经审查,涉案4个视频均包含宣扬恐怖主义、炫耀展示恐怖事例的画面和内容,具有极强的煽动性、示范性、恐吓性和暴力性,均属于典型的载有恐怖主义内容的视频资料。

随着庄严的法槌落下,因贪恋不义之财的陈某杰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当庭认罪悔改。而本案中陈某杰的上下家,多人因宣扬恐怖主义、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有的已被作行政拘留处罚。

司法机关郑重提醒:传播暴力、血腥、恐怖的音视频,以及非法持有上述音视频均属于违法行为,网络和社交平台也不是法律“真空”、不是法外“乐土”,切莫为了寻求刺激、满足好奇心理而去搜索、收藏、观看、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传单等物品,否则将会受到法律严厉的惩罚!每一个公民发现此类情况,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厦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