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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出了车祸 谎称等救援时喝酒

2020-06-17 11:19: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7日讯  日前,谎称等待救援时才喝酒的酒驾司机刘某林,被连城县法院从重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2019年12月,刘某林在亲戚家喝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高速路上行驶碰撞路边金属护栏后因轮毂爆裂导致车辆无法行驶,将车辆停在高速路上等待高速交警的救援。民警在现场勘查时,发现刘某林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89mg/100mL。刘某林想当然认为车子坏掉后,不是在行驶状态下喝酒就不受处罚,于是编造出在高速上等待救援时二次饮酒来驱寒并将装酒的矿泉水瓶随手扔在高速路边的谎言。

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排除了刘某林的辩解。刘某林经过反复思想斗争,并向有关人员咨询法律问题,最后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承认其编造在高速上饮酒的事实,系为逃避法律的追究。判决后刘某林悔不当初,说早就应该明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

检察官提醒,有驾驶员认为,酒驾被查或发生事故后,马上饮酒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其实这是对法律法规缺少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 mg/100mL,应当认定为醉酒。”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李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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