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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购买硫酸盐酸 加工厂老板被判刑

2020-06-22 15:08: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2日讯 诏安男子郑某森未办理许可证明购买硫酸盐酸,用于五金产品加工。近日,经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郑某森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8年4月份,郑某森租用一处厂房用于五金产品加工,随后在未办理许可证明及备案证明的情况下,向他人购买硫酸、盐酸用于五金电镀、氧化。2018年6月29日,诏安县公安局民警将该工厂查获,现场抓获郑某森,并查扣硫酸31桶(重量为1054.6千克)、盐酸2桶(重量为25.5千克),合计1080.1千克。

经查,郑某森的五金加工厂未登记企业注册信息,也未进行环保评估审查。经鉴定,送检的硫酸疑似物检出成分为硫酸,送检的盐酸疑似物检出成分为盐酸。

(沈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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