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法院宣判一起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3日讯 6月19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宣判了被告人陈某宁等13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一案。该案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厦门市宣判的首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间,被告人陈某宁、林某建为垄断本市集美区某小区的敲打搬运、原材料供应,纠集被告人林某跃等人,形成以被告人陈某宁、林某建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陈某宁、林某建以高层每套400元、别墅每套2000元至2500元不等价格向其他被告人收取“入场费”,并与其他被告人组成“沙霸”团伙,分组“占领”地盘。该团伙通过暴力殴打、言语威胁、驱赶工人、喊停施工、堵门及禁运土头等方式,多次迫使装修工人、业主高价购买沙子、水泥、砖块等装修材料,接受敲打搬运服务,逼迫其他敲打搬运班组退出小区敲打搬运市场,共同垄断敲打搬运及原材料供应,谋取非法利益。 集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宁等13人以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陈某宁、王某云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钱款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陈某宁等13人为共同实施恶势力犯罪组成固定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法院以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宁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三千元;以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其他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判处罚金。 (记者 余晶 通讯员 集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