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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打民警 妨害公务被判刑

2020-07-13 10:46: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3日讯 民警在调解一起纠纷时,被饮酒当事人阻扰,执法过程中还被打伤。近日,厦门同安法院审结了这起暴力阻碍执行公务案件,被告人兰某犯妨害公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9年12月一天晚上,蓝某带着妻女与同事聚会,席间蓝某禁不住多喝了几杯。聚餐结束后,蓝某一家和同事黄某一同搭乘滴滴回宿舍。在回去的路上,蓝某忍受不住在车上呕吐起来。到达目的地后,司机见车内被蓝某弄脏了,于是要求蓝某赔偿200元。蓝某不愿意赔偿,和司机争执起来,并作势要打人。司机见状便打电话报警。

民警接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口头传唤蓝某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蓝某拒不配合。这时蓝某的母亲和弟弟也来到现场一起阻碍民警执法。民警告知众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逃避传唤,将采取强制措施。然而,蓝某及其亲友仍不听劝告,多人一起采取阻挡、拉扯、抓挠等方式阻挠民警财物强制措施。

在民警多次警告,试图将蓝某与其亲友分开的间隙,蓝某趁机挥拳动手殴打两名辅警,并用手掐民警的脖子。随后,蓝某被增援的民警制伏,强制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同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蓝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蓝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后,同安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蓝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记者 余晶 通讯员 同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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