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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

2020-07-13 12:18: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3日讯 近日,武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锋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700元。

据李某锋交代,2018年8月间,一武平籍陌生男子(身份待查)找上门请求其帮忙办理银行卡套件(包含银行卡卡片、U盾及手机卡等),并允诺按每套300元的标准支付好处费。李某锋即于同月20日以自己名义办理了一套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卡套件交给该陌生男子,得款300元。

同年11月,该陌生男子再次找到被告人要求继续交易,想到有利可图,李某锋便以自己使用需要为由,请求朱某进、朱某辉帮忙办理银行卡套件,俩人先后共办理了7套银行卡套件,均交付给他使用。经查,朱某进、朱某辉提供给被告人李某锋使用的部分银行账户与接收相关案件被害人资金的银行账户间有大额且频繁的资金往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锋的行为已妨害信用卡信息资料管理秩序且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结合被告人归案后,其家属能积极代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部分罚金,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如上减轻处罚的判决。

(钟晓青 李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