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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法院“打包”审判10起危险驾驶案

2020-07-15 12:13: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5日讯 日前,漳浦法院在第二法庭集中开庭、审理并宣判10起危险驾驶刑事犯罪案件,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被告人家属共计20余人旁听了庭审。

“我对不起家人,我深刻认识到醉驾的危害,请求法庭能够对我宽大处理。”被告人蔡某痛心疾首地在庭审中对自己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行为表示深深的后悔,希望全体驾驶员能引以为戒,消除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拒当“醉酒司机”。

庭审中,法官依法当庭宣判,认为各被告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直接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各被告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当天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等10人拘役1个月至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至9000元不等的刑罚,10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

上述10起案件中,全部是因醉酒开车被查,部分当事人还存在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辆的行为。此次对危险驾驶批量案件的“打包”集中开庭审理和宣判,前后仅用时60分钟,整个庭审活动智慧、高效。

一次“打包”审判,不仅是漳浦法院为司法质效“加速度”的一个小缩影,更是漳浦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平安漳浦”建设的重要举措。近三年来,漳浦法院共审结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388件388人,其中109名被告人被判处实刑,实刑率28.09%。

(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韩魁欢 蓝陈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