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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检察院不起诉公开宣告进农村

2020-07-17 14:27: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7日讯 “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下次不会了,还要跟村里的老人家说不要随便去山上砍木头。”被不起诉人刘某说道。近日,永安市检察院进农村召开不起诉公开宣告会,就生态资源保护开展法治宣传。

本次不起诉宣告涉及一起盗伐林木案。被不起诉人刘某为了使用木头,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他人所有的林木25株,林木立木蓄积3.416立方米。案发后,被不起诉人自动投案、赔偿被害单位损失、缴纳生态公益补偿金,且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通过调查核实还发现,刘某系老年人犯罪,为村低收入人员、生活较为困苦。综合全案事实,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经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遂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宣告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结合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以及行为危害性,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和法治教育。随后,检察官结合案件的情况向参会人员普法,发放《永安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通过讲解近年来该院办理的贴近群众生活、多发易发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意义,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线索,动员群众相互宣传。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吴海珠 冯真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