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债男子“走捷径” 当街抢夺项链被判刑
2020-07-20 14:41: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0日讯 为还信用卡债务,男子罗某竟敢当街抢夺金店金项链,近日,宁化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0年春节期间,被告人罗某欠下信用卡债务无力归还。3月30日18时许,被告人罗某外出借钱还信用卡债务无果后,驾车看到附近有几家金店在营业,临时起意产生了抢夺金店内黄金的想法,遂对周围环境进行观察、踩点,并选择只有被害人巫某一人看店的珠宝店作为作案地点。20时25分,被告人罗某进入该珠宝店,假装购买黄金项链并试戴,趁被害人巫某低头拿计算器时,罗某突然携带该条黄金项链夺门而出并往周边的巷子逃窜,后于23时许驾车逃窜回清流县。罗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抢得的黄金项链被当场追缴并返还被害人。经鉴定,该项链成分为999黄金,重量为55.64克,价值人民币21179.92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鉴于罗某具有自首、案发后赃物被扣押并返还被害人的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范丹 罗玉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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