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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法院引入家事调解员 妥处涉外婚姻纠纷

2020-07-23 11:42: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3日讯  “原告黄某诉被告郭某涉外婚姻纠纷一案,虽然最终是判决离婚结案的,但是被告郭某在宣判后居然向我们深深的鞠躬。我们都感到很惊讶,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而且这也是我任法官以来第一次遇到这事。”日前,上杭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引入家事调解员,妥善审理了一起涉外婚姻纠纷,法官赖小华在庭审结束后向其他同事说道。

日前,法官在审理原告黄某诉被告郭某涉外婚姻纠纷一案中查明,原、被告结婚两年后,即2015年间原告黄某离开被告家,双方无联系,未在一起生活。原告要求离婚,被告以孩子需要一个完整家庭为由不同意离婚。经查明,该涉案婚姻属于死亡婚姻,但鉴于被告郭某不同意离婚,为尽最大努力挽救该婚姻,缓解被告情绪,法庭引入家事调解员参与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特邀家事调解员对双方的婚姻状况、子女抚养等进行分析疏导,向当事人解释政策和法律上的疑问,使被告郭某逐渐认识到婚姻已难以挽回。双方情绪虽然受到安抚,但被告仍坚持不同意离婚,调解未果。鉴于涉案婚姻属于死亡婚姻,家事合议庭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对子女抚养、探望权依法作出判决。宣判后,被告郭某对法官深深鞠躬,表明还是认同了法院的判决。

据了解,上杭法院在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中,积极运用家事调解员参与调解的审判辅助制度,充分发挥家事调解员经验丰富、善于疏导、语言朴实的优势,促进化解当事人对立情绪,妥善处理家庭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张春明 赖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