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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法院15条措施服务生态旅游发展

2020-07-24 10:51: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4日讯 上杭旅游资源丰富,“红”“绿”相映,生态资源优秀、史迹文化突出,生态旅游方兴未艾。为保护生态旅游资源,服务生态旅游发展,近日,上杭法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上杭县全域生态旅游发展的意见》,提出15条服务保障措施。

《意见》立足审判职能,要求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旅游犯罪,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创新生态修复方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开通旅游纠纷“绿色通道”,实行“一重四快三就地”,即重调解、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和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同时,为便捷司法服务供给,设立“旅游维权合议庭”快速审理旅游纠纷,并在古田会议旧址景区、才溪乡调查纪念馆景区等设立景区巡回办案点,派驻干警轮值,驻点服务。

旅游发展离不开安定有序的旅游环境,上杭法院坚持依法治旅,《意见》提出加强与文体旅游局、生态环境局等生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旅游纠纷多元协同调处机制,构建生态旅游综合治理体系、旅游纠纷调处网络,共同做好旅游纠纷的预警、预防和协调、化解工作。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