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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跨域办理首例支持起诉申请案件

2020-07-24 15:00: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4日讯  近日,为保护非婚生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就陈某与洪某甲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向翔安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经查,洪某乙系陈某与洪某甲非婚生女儿,患有右耳先天性小耳畸形等疾病,一岁时随母亲陈某到四川生活,家庭经济困难。因在厦门翔安的父亲洪某甲长期未支付抚养费和医疗费用,陈某就求助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自流井检察随即联系翔安区检察院,希望两院跨省协作。

为解决跨省应诉难、起诉难、取证难等问题,翔安区检察院推动区法律援助中心实现法律援助的跨省受理,与自流井区检察院协作帮助当事人完成跨域立案,依职权调查取证,在开庭前邀请法律援助律师与陈某远程视频连线,核对出庭证据材料。最终,翔安区法院判决被告洪某甲向原告陈某支付洪某乙抚养费76901.63元,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至洪某乙年满十八周岁且能独立生活时止。

(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