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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蕉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以“软暴力”手段实施的“套路贷”涉恶案件

2020-08-03 10:38: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9人获刑 最高刑期11年6个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日讯  7月31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宣判一起由蕉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软暴力”实施“套路贷”的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对被告人魏某廷、魏某冬、郑某强等9人进行集中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魏某廷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魏某廷先后纠集被告人魏某冬、郑某强、柯某川等人在宁德市某小区,依托“借贷宝”网络借贷平台,形成实施“套路贷”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魏某廷、魏某冬名义分别注册了两个出借账户,并以“公司”的名义吸引被害人借款,采取“软暴力”手段滋扰借款人或借款人的亲朋好友,迫使借款人偿还虚高本金及高额利息、“展期费”,大肆攫取非法利益。仅5个月时间,该犯罪集团向800余名客户累计放款405余万元人民币,收回550余万元人民币,共非法获利147余万元人民币,并造成被害人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廷、魏某冬、郑某强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软暴力”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依法惩处。该院综合各被告人犯罪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陈舒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