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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法院为行动不便申请执行人送去司法救助金

2020-08-07 15:50: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7日讯  近日,清流法院干警来到行动不便的申请执行人汤某家中,为其送上2万元司法救助金。

2011年,黄某驾驶拖拉机运输模板,不慎砸伤路过的汤某。此次事故导致汤某颈髓损伤伴四肢瘫痪。经法院判决,黄某应赔偿汤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78852.63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但被执行人黄某未按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致使申请执行人汤某赔偿未果。

因汤某常年卧床不起,生活无法自理,医药费开支大,执行法官得知情况后,特为汤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救助款到账后,清流法院干警主动来到汤某家中,为卧床的申请执行人汤某送上司法救助金2万元,为其解决燃眉之急。

(桂紫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