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饲料不还钱 法官释法促诚信
2020-08-12 12:51: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2日讯 近日,武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清偿饲料款案。 2013年6月,吕某夫妻开始在钟某所经营的饲料店购买生猪饲料。次年12月9日,经结算,两人共结欠该店饲料款57762元。截至2019年8月31日,吕某夫妻只支付了5762元,仍欠该店52000元。同年11月,饲料店向武平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之后,将吕某夫妻诉至该院。 2019年12月,武平法院作出判决,吕某夫妻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尚欠饲料店的饲料款52000元,并支付保全费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吕某夫妻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饲料店遂向该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吕某夫妻了解实际情况,并前往其家中实地调查,在对案件实际情况有一定掌握后,组织双方到法院协商。 “诚信做人方为正道!不要因为几万块钱把一辈子名誉赌上,这实在得不偿失,若再不还钱,法院将采取进一步强制执行措施。”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被执行人最终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当即履行还款义务。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钟少龙?李思福) |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