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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埂除草引发大火 损毁林地换来刑罚

2020-08-17 11:31: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7日讯 为了给农田除草,村民邓某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近日,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9年12月10日,被告人邓某在清流县灵地镇灵和村自家农田干活时为图便利将田埂中的杂草用火点燃,由于大意导致野火蔓延到周围农田,并逐渐靠近山脚最终烧至山上,引发了山场森林火灾。其间,邓某虽一直在场救火并求助路人帮忙灭火、拨打电话报警,但由于火势太大,直到3个小时后才将其扑灭。

经福建华信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山场失火案的起火点为邓某农田中燃烧杂草位置,山场大火烧毁林地面积达113.3亩,林种为一般用材林,林木蓄积量共289.058立方米。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邓某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法院依法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乐吉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