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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只接单不发“货” 诈骗他人钱财获刑

2020-08-17 12:31: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7日讯  现如今,网购平台越发多样化,越来越多人习惯在网上买东西,可正当你享受“买买买”乐趣的同时,殊不知,蠢蠢欲动的骗子正盯着你手机里的余额不放。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虚假购物诈骗案,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20年1月,陈某受好友曾某(另案处理)委托保管手机和农业银行卡。2月下旬,俞某通过上网查询相关贵重金属公司的网站后,联系陈某代为保管的曾某手机号码,陈某为骗取对方的钱财,谎称有贵重金属出售,通过互加微信后,陈某将该部手机相册中原存有的相关金属块视频、检验结果报告、图片等资料发给俞某,骗取对方信任。最终,俞某同意以每公斤15万元价格购买2公斤的贵重金属,并将30万元一次性转到陈某提供的农行账户。为拖延时间,让俞某相信确有发货,陈某邮寄一包榨菜并将快递单号提供给俞某。收款后,陈某采用POS机套现或ATM机取款方式,将银行卡内的298460元取出,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后将银行卡、手机卡丢弃。

大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黄慧 孙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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