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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检察院 : 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宣告获得代表委员肯定

2020-08-20 12:04: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0日讯  “全程参与不起诉案件办理,在检察机关阳光办案的过程中,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是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保障当事人权益、促进依法履职的有益探索,彰显了法律温情,体现了司法公正。”日前,建宁县检察院针对一起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侦查人员、受邀代表进行了公开听证,受邀人民监督员对该院不起诉公开宣告会给予充分肯定。

据了解,2018年9月5日,被不起诉单位建宁县某有限公司由被不起诉人吴某某、刘某某、许某某在建宁县合资成立,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嫌非法经营。案发后,吴某某等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真诚悔过,并自愿认罪认罚。为服务“六保”“六稳”,更好保障市场主体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该院决定对该公司及三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

宣告会上,建宁检察院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不起诉理由等方面对该案进行了释法说理。被不起诉人表示认罪认罚,并当场具结悔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受邀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和受邀代表发表意见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教育。

下一步,建宁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法律文书公开宣告送达等一系列活动。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邓高彬 余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