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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检察:少捕慎诉助力复工复产

2020-08-22 12:53: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2日讯 “当时,你们的建议很及时,收到环保建议后,公司第一时间配置环保设施,现在生产规模也扩大了,也能做到不破坏环境。”日前,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对某铜材企业进行回访时,企业负责人感谢检察院及时给予的建议。

这是一起企业涉嫌环境污染罪案件。当时,该企业设备因案件被扣押,订单存在违约风险,企业面临大额赔偿。在听取经营者的诉求后,承办人实地走访企业考察调研,在保证办案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允许企业部分设备恢复生产。

龙文检察院检察官送法进企业

随后,承办检察官又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加紧审阅案件,及时查明案情,依法作出不诉决定并提出相关环保建议,企业生产经营得以全面恢复。

倾听当事企业合理合法诉求,是龙文检察院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推出的新做法。今年来,该院实行法律服务预约制和订制化,为民营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套餐”服务,满足个性化需求。

同时,该院在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基础上,优先考虑企业发展需要,充分听取企业经营者的意见及诉求。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帮助企业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司法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必要负面影响。

办案时,倾听企业诉求;结案后,定期回访企业。每案必回访,在龙文检察院已为常态。

“对于企业犯罪案件,不就案办案。我们结合办案实际及时提出建议,并定期对企业进行回访,督促其完善机制,依法合规经营。”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介绍,自去年以来,龙文检察院共回访涉案企业18次,提供法律咨询12次,解决企业涉法难题5件。

龙文检察院在办理涉企人员犯罪案件时实地走访企业,了解涉案人员日常表现以及对企业发展的作用等,采取“释法说理,达成和解;回访跟踪,化解到位”的做法,促成涉企矛盾纠纷化解。

今年初,在办理林某故意伤害案过程中,林某所在商会出具请求函,提出林某作为一家规模较大的信息科技公司的董事长,一向守法敬业,且企业处于融资发展的关键时期,恳请检察机关宽大处理。

之后,承办检察官多次深入企业实地了解情况,获悉该企业系漳州市口罩预售系统的关键网络技术服务提供商,在漳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起到一定作用。结合案件双方当事人已和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该院对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我们要求做到一案一分析,通过综合分析论证诉与不诉的利弊,全面评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 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告诉记者,所有的不起诉决定,均是综合考量各方因素后,依法作出。

自2019年以来,该院严格落实漳州市委部署和市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辖区工业发展。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龙文检察院更是坚持少捕慎诉理念,不起诉涉企案件7件7人,占同时期不诉案件的40%,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张婧 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