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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天作案3起 多行不义获刑

2020-08-31 10:27: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1日讯 深夜到超市、便利店内,谎称购买香烟,实则分散注意实施抢夺。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系列抢夺店铺香烟案,被告人谢某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谢某忠违法所得2440元,用于返还被害人。

“老板,来3条黄鹤楼、3条黄山红方印!”2019年2月21日22时许,宁化县南大街某茶叶店来了一名年轻男子。见来了“大生意”,店老板麻溜的从货架上取来香烟,并根据男子要求,仔细对照价位表、查看香烟真伪码。趁店主不注意,该男子抢走香烟夺门而出,坐上在店外望风和接应的谢某欣驾驶的摩托车逃离现场。次日两人又返回到宁化县城区,欲将抢夺的6条香烟销赃给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某名酒商行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当场扣押赃物3条黄鹤楼、3条黄山红方印香烟。经鉴定6条香烟价值人民币2100元。

据了解,这并不是谢某忠第一次抢夺香烟,早在2019年2月13日和2月19日,被告人谢某忠两次以同样的方式抢夺香烟8条,共价值人民币2440元。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忠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多次公然夺取他人财物价值454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谢某忠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做出如上判决。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范丹 范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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