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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分饰多角色 诈骗10万获刑3年

2020-08-31 13:40: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1日讯 日前,福安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林某一人分饰多角色,以投资为名编造聊天记录,骗取被害人郑某10万余元,福安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据悉,2019年4月至6月中旬,林某谎称其将建造小卖铺及食堂,并有意将小卖铺交给郑某经营。其间,林某伪造了小卖铺装修工人、供货商、其他股东以及其二姐的微信聊天记录,并转发给郑某,多次以投资小卖铺项目需要支付装修费、材料费、工人工资、保险费、红包、押金等理由,骗取郑某钱款。截至案发时,尚有106350元钱款尚未归还。案发后,林某于2019年6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福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照相关法律作出前述判决。

(刘陵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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