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建宁法院规范涉案赃款赃物证物保管移送工作

2020-08-31 14:11: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1日讯 日前,建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原有的《关于赃款、赃物及其他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明确了涉案赃款、赃物、证物的保管、移送等工作。

《管理办法》将涉案财物管理的流程明细化,由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部门参与赃款、赃物监督、管理,各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格按照规定接收涉案款物,落实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对接收、保管、移交的涉案财物进行仔细核查、详细登记,确保物品来路明确、去向清晰。

(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