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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管教殴打狱警 服刑人员再次获刑

2020-09-03 10:59: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3日讯 近日,由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许某破坏监管秩序罪一审宣判,法院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与前贩卖毒品罪尚未执行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十六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2020年4月12日,清流监狱现场执勤民警在分监区谈话室向被告人许某宣布进行号房调整,而被告人许某则以腰痛为由,拒不服从民警安排。经民警谈话教育后,仍态度恶劣不服从管教,并在民警对其进行制作询问笔录过程中,挥拳袭击民警谢某头部、腿部,造成民警谢某脸部多处受伤。

法院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服刑期间,无视监管法规,破坏监管秩序,使用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现场管教民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之(一)的规定,已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乐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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