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男子侵害他人名誉权引纠纷 “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

2020-09-03 11:18: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3日讯  因购买车辆退货不成,男子在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日前,福鼎法院成功调解该起名誉权纠纷案,男子认识到错误后主动删除言论。

小方与他人合伙开了一家二手车行。今年5月,小黄在这家车行购买一辆二手车,并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在签订协议前,小方已告知小黄这辆车为事故车。小黄携专业验车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后,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二手车到手后,小黄因为车辆质量问题要求小方退车,遭拒绝后,便在朋友圈发布有损小方和该二手车行名誉的言论和图片。

小方多次要求小黄删除上述言论无果后,遂诉至福鼎法院。在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时,小黄陈述其因一时气愤才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些有关小方的言论及图片,现已将相关内容删除,并同意今后不再发布与小方及该二手车行有关的言论和图片,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法官提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世界”中也需谨言慎行,切莫因一时冲动,发表不当言论侵害他人权益。因此,当与他人发生矛盾时,请选择正确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高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