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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未履行 强制执行促和解

2020-09-04 14:33: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4日讯 日前,因被执行人林某、三明市某木业有限公司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乐某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在法院调解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7年,乐某在三明市某木业有限公司从事锯木材工作中,右手不慎被锯片锯伤,经司法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2019年,乐某向梅列法院提起诉讼。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企业应支付乐某各项赔偿金合计68000元。因企业迟迟未支付赔偿,2020年7月6日,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梅列法院向木业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并申报财产。7月30日,执行法官前往木业公司,被执行人林某表示疫情期间企业经营比较困难,正努力复工复产,希望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三明市某木业有限公司同意于10月20日前支付完毕全部赔偿金。

(林川宾 张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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