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价买孩子 “人财两空”被判刑
2020-09-11 13:12: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1日讯 清流一女子因无法生育,便想花钱买孩子,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近日,经清流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夏某某因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7月的一天,夏某某留意到阳某某、黄某某已生育第四胎男婴,且家庭经济困难,便主动联系阳某某,表明其欲收养该男婴,并愿意支付一定费用的营养费,经双方讨价还价,确定抱养孩子费用为6万余元。随后,夏某某两次到阳某某家中确认孩子性别、健康状况,将男婴带至三明体检,确定男婴身体健康后,以现金、转账等方式支付6万余元收买该男婴。 清流县检察院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对夏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某某收买他人子女一名,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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