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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0年9月18日公告

2020-09-22 15:07: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遗失声明

本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章文:福建百达泵业有限公司,编码:3522020010297,声明作废。

福建百达泵业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

曾念森:

本院受理原告周小青与被告曾念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8日

福州鑫捷信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万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鑫捷信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39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福州鑫捷信机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福建万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货款1815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3.7元,由被告福州鑫捷信机械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8日

丁锋:

本院受理原告黄雅菁与被告丁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8日

陈宗丁:

本院受理原告陈论才诉被告陈宗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322民初235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8日

汪清海:

本院受理原告仙游县固的建材加工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闽0322民初5703号),仙游县固的建材加工厂起诉请求判令你偿还货款12585元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28日下午十五时在本院枫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8日

蔡庆山:

本院受理原告盛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322民初1587号民事判决书(蔡庆山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盛林借款33,000元及以33,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内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8日

徐保林:

本院受理原告朱飞云与被告徐保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福新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8日

施园才、张建贞、福建爱心木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建宁县银联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施园才、张建贞、福建爱心木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8日

刘腾宇、谢慧玲:

本院受理原告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里心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8日

遗失声明

福建飞毅锅炉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 3501040044394,现声明作废。

福建飞毅锅炉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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