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武夷山法院宣判一起强迫交易涉恶案

2020-11-03 11:16: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3日讯 日前,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以强迫交易罪依法判处郭某锋、彭某峰等19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万元至1万元不等。

? 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郭某锋、彭某峰等19人纠集在一起,以武夷山市某玉器店为犯罪窝点,以高额回佣吸引武夷山市部分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团游客进店消费,通过“平卖模式”“老板模式”“败家子模式”等相对固定的“套路”向游客销售玉器。其中,通过所谓“交朋友请吃饭”的方式,以“软暴力”相威胁,强迫游客高价购买廉价劣质玉器,组成了以郭某锋、彭某峰为首要分子,衷某丽、何某云等10人为较为固定的重要成员,邹某芳、嵇某影等7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涉案玉器店内先后迫使78名被害人非自愿购物共计127万余元。法院依据19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