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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邀做客朋友家 心生贪念偷首饰

2020-11-09 10:57: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9日讯 家住武夷山的毛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糟心事,自家的金银首饰不翼而飞,报警后才得知自己是“引狼入室”,偷盗者竟是自己带回家的好闺蜜。近日,经武夷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韦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9年10月的一天,毛女士邀请闺蜜韦某某来家里玩,韦某某当天就借宿毛女士家。第二天起床时,韦某某趁毛女士上班,家中没人之机,将毛女士家中的金银首饰盗走,随即离开。经鉴定,被盗首饰价值2万余元。两个月后,韦某某到武夷山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归还了被害人毛女士被盗的钻石戒指及玫瑰金项链,并赔偿其余被盗首饰损失11383万元。

(王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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