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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保护 护航生态文明

2020-11-09 15:12: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9日讯  日前,建宁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对一起失火案复绿补种情况进行回访,实地查看了涉案林木的成活情况、补种株数、补种面积等。通过现场勘查、测量,确认该案当事人目前已按照生态修复补偿协议履行补植义务,受损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恢复。

近年来,建宁法院依托县域“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审判三项工作机制,设立生态环境审判团队,配齐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实现生态审判专业化。同时,着力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实行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开设生态环境审判绿色通道,在林区、景区设立巡回办案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为有力、更为专业的司法保障。探索和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和恢复治理机制,积极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等修复性判决方式,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的法治效果。今年来,该院共对6件6人适用补种复绿,修复林地面积870亩。

此外,该院积极建立生态环境案件多元调解机制,将调解部门从司法调解向林业局、河长办、环保局、农业局等职能部门延伸,先后设立闽江源生态保护示范基地、野生动物保护示范基地、河长办法官工作室。同时,贯彻落实审前、诉中、判后一站式服务机制,加强各部门的沟通联络,探索建立修复过程中保障、监督、验收等配套机制,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形成打击生态违法犯罪合力。

(徐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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