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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法院依法强制交割被执行人名下股票

2020-11-17 13:12: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7日讯 11月12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通过强制交割被执行人名下股票,使案件执行款 执行到位,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福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曹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永安法院。经审理,永安法院判处曹某向福建某公司还 款169036元。在裁判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始终以诸多借口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两支股票,价值10多万元。为有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采 取冻结措施后,法官立即赶往证券公司办理股票交割手续。通过强制交割被执行人名下两支股票,执行法官共计执行到 位执行款105746.26元。同时,就剩余的欠款问题,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多次沟通,目前已促成该案件执行款全部执行 到位。

(王丹婷 罗德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