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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法院宣判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0-11-19 10:48: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9日讯 日前,浦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被告人李某虚构单身女性的身份,使用网上购买的电话卡和微信号添加多名被害人为微信好友,在微信上与被害人发展为情侣关系后,以各种理由骗取他人财物8.3万余元。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被告人周某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4.7万余元。案发后,两被告人均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经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周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是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徐帆丽 陈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