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杂草引山火 构成失火罪获刑
2020-11-19 14:43: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9日讯 农田点火除杂草,引发火灾。日前,经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今年4月,被告人高某计划采用焚烧的方式清理自家农田中的草籽,便伙同他人通过打湿农田四周杂草作为防火带后,用打火机点燃自家田里的杂草。谁知风向突然发生变化,着火面积不断蔓延扩大,将多名村民农田苗圃引燃。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林地面积为116.0565亩,因山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7056.4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认罪认罚,且具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或减轻、从宽处罚;其赔偿受害人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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