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清流县人民法院妥善执行保生产促履行

2020-11-19 14:48: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9日讯 近日,清流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让被执行人经营的企业维持了生产经营,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朱某与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吴某应偿还借款本金12万元、利息4.62万元。吴某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吴某名下的一处房产。因经营的企业也陷入资金周转困境,吴某正打算处置该房产,遂提出希望与朱某进行协商,让其自行处置该房产,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吴某经营的企业也同意对该笔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考虑到吴某的诚信情况及经营企业的生产状况,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朱某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吴某名下房产的查封。吴某自行处置该房产后,第一时间向朱某履行了借款本金及利息,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同时将剩余款项投资公司生产,促使企业维持了生产经营。

(熊中文)

相关新闻